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情况(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行政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认为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法律诉讼。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止的规定期间。在行政诉讼中,一般规定时效期为6个月,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是诉讼时效2年的情况。

什么情况下会存在行政诉讼时效2年的情况?

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情况(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在行政诉讼中,有些案件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比如,对于未上报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据属于排除性质未依法公开的行政不作为,被处罚人或者主张权益的人提出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其他诉讼时效2年的情况还包括:国家机关拒不执行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或者仲裁裁决的;对依法生成的形式文件不予公开的。

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情况(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对于存在行政诉讼时效2年的案件来说,有一些案件可能还存在着民事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情况,是否在措施期间提起行政诉讼,不同地区、不同审理机关对此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情况(行政诉讼时效2年: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例如,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干扰民事诉讼利益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干扰或者侵害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对当事人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使得当事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该措施期限内提出了民事诉讼,并在该措施期限内向行政诉讼程序受理机关或者法院书面申请延期提起行政诉讼,该获准,并纳入诉讼时效的,应当从民事诉讼提起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当事人在行政诉讼时效2年内无法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也能保留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当然,由于具体案件存在较大不同,如果当事人想要行政诉讼时效2年内提起行政诉讼,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