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小学教师管理规定)

小学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岗位职责

小学教师职责是教育育人,具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执行教育计划和课程方案;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小学教师管理规定)

2. 组织和执行教育教学活动,并开展个别化教育;

3. 规范课堂教学,保持教育教学秩序;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小学教师管理规定)

4. 组织和开展课外活动,参与社区教育;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小学教师管理规定)

5. 组织和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教育。

第二条:聘用标准

小学教师聘用标准如下:

1. 具备本科及学历,教育、心理、人文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2.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至少两年相关工作经验;

3. 熟悉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模式,具备较强的课堂管理和教学能力;

4. 有良好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思维逻辑能力;

5. 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三条:考核制度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采用绩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绩效考核

根据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评定小学教师的素质和业绩,绩效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考试成绩、课堂教学质量、奖励惩罚情况、工作成果、职业道德等。

2. 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主要是在平时教学和管理中对小学教师的表现进行一定的定量和定性评价,其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师德师风、管理能力等。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